迎面走来的是,手持正义之剑的刑事审判代表队!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主要审理职务渎职犯罪和经济犯罪。党的十九大以来,刑二庭党支部在院党组领导下,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践行者,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以时不待我、只争朝夕的精神,立足审判岗位,创新工作举措,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审判政策,利剑出鞘,直指五大类犯罪行为,2017年10月至今,共受理各类案件1131件,审结1034件,结案率达91.42%,案件质量和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可圈可点,2019年被市委直属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开庭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剑指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坚持“老虎苍蝇都要拍”,严惩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2017年至今,先后审结原重庆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戴某受贿案等重大案件,共判决厅级干部15人,处级干部8人,一系列重大职务犯罪顺利审结,对腐败分子形成有力震慑,及时回应了社会关切。其中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冯某及其妻子李某、商人王某等人系列受贿案为一审审理的首批监委查办案件,依法以受贿罪分别判处3人七年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另依法审结了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高某、刘某受贿罪两案,在重庆市有重大影响的王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杨某受贿罪两案,依法判处相应刑罚。
宣判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一起涉众型经济犯罪案开庭
近年来涉众型经济犯罪数量、被告人数量和涉案金额均突发式大幅增长,审判工作形势严峻。刑二庭顶住压力,依法审理,审慎判决。如张某、田某、邱某、杨某、李某等人非法经营罪一案,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而非法经营期货业务,扰乱市场秩序,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诈骗罪,涉案金额6.86亿余元,涉及17749名被害人,刑二庭周密查明案件事实,依法定性为非法经营罪。因该案个别辩护人刻意制造对立情绪,干扰庭审,又多次研究庭审方案、制定应对预案、克服诸多困难、完成庭审,现已顺利结案并宣判。妥善审结了重庆臻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马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13亿余元,涉及投资者1000余人,有力维护群众合法财产权益以及金融秩序稳定。
电信网络诈骗作案手段新,隐蔽性强;跨地区犯罪,团伙作案多;上线查处难,打击主犯难,刑二庭严把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依法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妥善审结刘某等人诈骗案,该案5名被告人通过搭建仿冒银行网站,雇佣“背包客”,利用伪基站向不特定人群发送需补录验证等内容的虚假短信,以骗取他人银行卡号及密码,诈骗钱财1300余万元;妥善审结陈某、王某网络平台诈骗案,被告两人分别为速汇公司经理、副经理,利用该公司具有个人外币兑换的特许业务资质,搭建虚拟、封闭电子平台,通过赚取客户的交易手续费及亏损骗取钱财,涉案金额3.467亿余元,涉及签约客户11277人、交易客户5905人。
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打击食品药品犯罪,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如李某等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一案、杨某等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一案,被告人均大肆收购死因不明的猪肉并向市场销售,严格依法判处了各被告人相应刑罚。同时,充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区分情节、手段、社会危害等因素对食品、药品领域犯罪案件被告人判处适当刑罚,在被称为“我不是药神”重庆版的假药案中,对贺某、李某等生产、销售印度版“易瑞沙”假药行为,因无证据证明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作出免于刑事处罚的判决,在法与情之间把握住了平衡点,悄然传递着司法的人性关怀。
2017年以来,刑二庭严格按照上级部署,陆续开展对接监察体制改革、涉农腐败犯罪、“套路贷”犯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司法保障民营经济发展”、“非法集资三年攻坚行动”、“涉油”犯罪综合整治行动等七大专项行动,分别建立专门工作台账,重点督促、全程指导基层法院做好上述专项行动的案件审理、资产处置及信访维稳等工作,有力保障民营经济正常发展,切实保障“三农”权益,依法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秩序。指导审结了重庆亚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被告人白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重庆晋愉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愉集团”)及被告人柯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案件,效果良好。
支部学习
文/图 钟丽君 王坤 尚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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